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积金付房租按季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积金付房租按季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积金提取了房租支付怎么终止?
本人提出申请,通过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管理部申请取消租房提取业务。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二)租房行为证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成都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昨天,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也无需租金发票,只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公积金可以提前预支吗?
不可以。
住房公积金,每三个月提取一次,但公积金账户内没有余额,那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指定银行就不会办理的,因此,无法提前预支。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因此,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公积金不可以提前预支的。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非常严格的政策和要求的,不可以提前预支,必须要按公积金提取的政策和要求办,交了资料后要审核通过了才可以提取的,只能推迟提取,不能提前预支,提取的时间没有到是不会让交公积金提取资料的。
公积金可以提前还款的,需要还贷一年以后,并且提前一个月进行申请的话就可以了。提前还款是指借款方在还款期未到之前即先行偿还贷款的行为。提前还款在某些情况下对借款人有利而对贷款人不利,所以是否允许提前还款以及提前还款的条件应予明确规定。
因为提前还款的确可以比原定贷款计划少还许多利息,是一个省钱的好办法。但是如果提前还款了,这时自有流动资金将会明显减少,如果再遇到好的投资渠道或者其他情况急需资金时,又可能会捉襟见肘。
公积金不可以提前预支。公积金账户由单位去开通,个人和单位按照一定的比例每月缴存,专款专用,不能随意提取的。
购房前,公积金可以每月提取部分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不能超过房租;购房时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贷低不少,并且每月提取部分用于还贷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积金付房租按季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积金付房租按季转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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