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8岁女童被撞身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8岁女童被撞身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武汉四岁幼童被遗忘校车内八小时身亡,幼儿园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整整八小时,30℃的高温,他最终离开了这个世界
就在5.24日,又一个可怜的孩子被忘记在校车内,进而活活的被闷热死。
这个可怜的孩子,才年仅四岁,当天他和往常一样被他的妈妈送上了学校的校车,结果这居然成为了母子俩的最后一面。
上午七点二十还活蹦乱跳上校车的欣欣,下午四点,就已经永别了这个世界。
孩子离开时,双唇发紫,双眼紧闭,在那样闷热的环境下,可以想象孩子当时的痛楚。
据悉,校车是一个7座咖啡色的小车,而一共一次性也就接送包括欣欣八个孩子,到达学校的时候是八点左右,当时幼儿园的几个老师包括司机,居然都没有留意车上是否留有孩子。
司机关闭了车门,还进行锁闭,并且停放的地方是露天的停车场,当天武汉的气温高达30℃。 孩子被发现,还是三点园长准备区别送孩子回家才发现。
仅仅八个人,消失八小时,居然没人发现,事故的细节让人痛心疾首
你没有办法想象,怎么可能会车上才八个孩子,有一个没下车,居然都没有发现,八个真的很多吗?怎么会看不过来。而且那么多个老师,连带一个司机居然都集体没发现少一个人?
最不可理喻的是,这个孩子没下车消失了这么久,他班级的老师居然一上午一中午半下午,整整八个小时都不知道?你班上有多少人,谁没有来,你就完全没一丁点的察觉? 还必须再次用车看见孩子可怜的身体才发现?
这样的行为真的很难用没有责任心来概括。这简直是丧心病狂,妄为做人。
园长,涉事老师,司机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拘理所当然
目前园长和司机已经被刑拘,所谓过失致人死亡罪,看字面大家也可以理解,就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或者过于自信应该避免而没有避免的过失行为,最终导致了他人的死亡。
犯该罪,情节较轻的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重就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样的悲剧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但是为何总是不能断绝
这不是第一次发生幼儿园把孩子忘记在车里,最终导致孩子死亡的事情。
2007年,安徽一三岁孩子被遗忘在幼儿园车内最终活活闷热死
2015年,山东,一孩子在车里被困在幼儿园车里九小时,最终闷热死
2016年,保定也是一三岁的男孩,被忘记在车内整整四个小时最终被闷死
2017年,河北3岁女童被忘校车中死亡 死前曾剧烈挣扎
仅仅就在今年,前不久潮汕,也有这样的悲剧事故发生。
有时候你没办法想象,为什么孩子下车的时候,点一下孩子人数,这么一个小小的举措就会那么难办到吗?
这些人是怎么开的幼儿园,又是如何做的老师,我们的家长怎么敢把孩子托付出去? 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除了严惩涉事人员,更应该筛选幼儿园的办学资格,教师素质。
作为老师和学校,不要求把孩子带着优秀,但是最最基本的不应该是保证他们的安全吗?
如果这点都做不到,还开什么学校,做什么老师?
妈的!低级错误都能犯,什么样的学校,什么样的领导和老师!
不忍看这样的新闻!每年都看到这样令人心痛的新闻,学校领导在天热时难道不应该强调再强调安全吗?校车司机点点人数,多花一分钟把孩子数数清楚不行吗?
校车司机、学校领导、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都得被严惩,不仅仅是罚款、赔钱、开除,他们得进监狱,得限制出行,他们简直是故意杀人!
为人父母,最见不得这样的新闻,孩子的父母得多伤心啊!一辈子可能都走不出这样伤痛的阴影!
学校应该是最安全的地方,家长最放心的地方?司机就算是校外聘用的人员,孩子带班老师也应该知道点点人数啊?孩子没上学,怎么着也应该和家长核实一下呀,在微信群内喊两句能咋的?
不负责任的学校,领导,带班老师,真应该枪毙一两个,斩立决,才能让大家更警醒,更自觉,更重视安全!
一次接送8个孩子,少了一个孩子司机竟然不知道?8个小时的时间里,孩子的老师也没发现少人?这是什么幼儿园?又是怎么开起来的?可怜的孩子……
武汉江夏的伍雪梅像往常一样把4岁的儿子欣欣(化名)送上了“校车”,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下午4时许,园方打来电话告诉她欣欣死了。
▲出门时还是活蹦乱跳的孩子,8小时后却天人永隔。难以想象欣欣的父母正在经历着怎样的煎熬。
这是一起本不该发生的惨剧
1,5月24日早上7时20分左右,星星幼儿园司机戴功训一次接送欣欣等8名孩子上学。
2,8时左右,该园小班幼师毛丽姬、王清将几名孩子领进教室,戴功训及老师均未留意车上是否遗漏孩子。
3,戴功训下车关好车门吃早餐,又驾车前往一家公司上班,将车停在公司露天停车场,并锁闭车门车窗。 当日,武汉最高气温30度。
4,当天下午3时10分左右,幼儿园园长晏雪莲到公司停车场取车,准备送放学的孩子回家时,戴功训、晏雪莲发现车内过道上已经人事不省的欣欣,紧急送往就近的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5,目前,园长晏雪莲,校车司机(晏雪莲的丈夫)戴功训等人因过失致人死亡已被刑拘。
▲欣欣幼小的身体就这样静静地躺在床上,有孩子的家长看到此情此景估计都忍不住心酸落泪。
从司机到老师再到园长,几个环节,几次弥补失误拯救生命的机会就这样错过了。
一次接送8个孩子,哪怕目测也应该能看到少了一个孩子啊。司机戴功训在这件事情上的责任最大,他等于连续几次犯了错,他后来关车门去吃早餐,又开车去上班,竟然都没有发现车里还有一个孩子?(这里也有一个疑问,此时的欣欣是否睡着了,要么怎么不吭声呢?)而把车停到露天停车场虽然是无心之举却是造成欣欣死亡的原因之一。
还有那些幼儿园老师,少一个孩子竟然发现不了吗?这期间可是有8个小时呢,如果早一点发现欣欣没有来,或许还能挽救欣欣的生命。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幼儿园班级里少一个小朋友不需要向家长了解情况吗?也不需要向园长报告吗?责任心在哪里?规章制度都是摆设还是根本没有?
还有幼儿园的园长,无论司机还是老师都是你的员工,他们之所以出现层层纰漏,很大程度上是管理和制度上有问题。不禁让人怀疑该园的资质是怎么来的,还有教师是否都有资格证?如果没有责任心和管理水平千万不要开办幼儿园,这是害人害己!
现在相关责任人已经被刑拘,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他们还要因此做出民事赔偿。
然而4岁的欣欣却再也活不过来了。
幼儿教育马虎不得,希望对那些小型的民办幼儿园进行严格要求,不合格不合规的坚决取缔,希望这样的惨剧不要再度上演!
这个事情其实挺令人伤心的。关于这个事情的始末我简单的说一下。
星星幼儿园位于江夏藏龙岛栗庙社区,属于私立幼儿园,由安徽人晏雪莲创办。大中小三个班共86个孩子。
这辆校车当时装了8个孩子,是一辆棕色的商务车。按说这是个极少的数目,理应不会发生事故。
接送的校车司机戴功训是园长晏雪莲的老公,属于兼职。他当时送完孩子到幼儿园后,由老师把车上的孩子带下去了。
司机戴功训吃完早餐,上车把车子开到他自己的单位去了,并没有发现车里有个被遗落的孩子。就这样,车子在30多度的室外高温下,停在露天车场。
直到下午3:10分,园长晏雪莲跑到停车场,取车准备开到幼儿园送小孩回家时,才发现车内躺着的幼童欣欣。
欣欣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下午4点的时候家长接到电话,说孩子死了。
武汉警方将园长晏雪莲、司机戴功训、涉事幼师毛丽姬、王清进行了控制,目前正在以“过失致人死亡案”进行立案侦查。
每个炎炎夏日,都会听到这样令人浑身发冷的消息,xxx孩子又被遗忘在校车里活活闷死。
这实在是最不应该发生的悲剧,拷问的就是幼儿园办学者和幼师的责任心与良心。哪怕多看一眼,多清查下人数,这样的悲剧说不定就可以避免。
按照本案“过失致人死亡案”的客体条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神圣不可侵犯,已为宪法所肯同,理应由其子法贯彻。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法打击。本法第233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本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按照刑法《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另有规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罚。)
看到这样的新闻,脑里不仅浮现孩子被关在车里、被闷热得喘不过气来的那种痛苦,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那种无助感,当时她是有多么地害怕,当时她所尊敬的老师、她所爱的父母都不在她身边,她是有多么地绝望....这样的悲剧真的很让人心痛,幼儿园的不负责任,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必须要追责!
老师的刑事责任,幼儿园的民事责任!
我建议,从民事方面追究幼儿园的责任,从刑事方面追究老师的责任!
首先,对于民事方面的责任,老师把欣欣被遗忘在车上,最终导致欣欣被闷死,她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欣欣的健康权和生命权,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老师是幼儿园的员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员工的侵权行为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的,因此本案中应当由幼儿园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应当赔偿欣欣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其次,对于刑事责任方面,老师的行为完全可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因为她的疏忽大意,导致了欣欣的死亡,这种在刑法上可以评价为疏忽大意的过失,而且造成了欣欣死亡的后果,虽然老师并不是积极追究这种后果,但是这种事情的性质实在太恶劣了,每年都有发生,不杀鸡儆猴实在是唤醒不了某些幼师基本的责任心,因此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诉机关对其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以慰欣欣的在天之灵!
遂宁15岁男生服农药自杀,用手机录下死亡前8分钟,出事当天曾被老师惩罚,当地回应:和老师学校无关。你怎么看?
我是一名在职的有16年教龄的英语老师,对于这个问题,我谈谈自己的看法,非喜勿喷。
老师,曾经多么神圣的称呼,也曾经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可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老师已经变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尴尬境地,请问,这种现象正常吗?
如果,全社会都仇恨老师,那国民素质如何提高?我一直非常纳闷,为什么医生和老师这原本值得尊敬的人群被现代人妖魔化了,医生救死扶伤何错之有,老师就像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我们到底犯了什么错?为什么现在的教师人人自危,不敢去管教学生,一旦学生有过激行为,社会所有矛头都指向老师,请问:现在的人怎么啦?没有老师,你们每个人都可以自学成才吗?没有老师,你们的孩子都不用上学了,你们可以放心地去教育他们,只有这样,你们的孩子就不会受委屈,不会被体罚。
从小,我的老师就教过我,只有经历风雨才能见彩虹,长在温室里的树能够茁壮成长吗?
不排除,在教师队伍里面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但是我们不能因为一盆脏水而把孩子也倒掉,是吧?
醒醒吧,所有喷老师的人,请问,你们在学校成绩好吗?
看了这篇报道心里非常难受!作为老师怎么可以为了个人的一点私利,去故意打击,排斥,陷害学生?导致学生自杀身亡!
作为老师为人师表,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老师是多么崇高的职业啊!就有这么一些害群之马,为了自己的一点利益,不惜给老师群体抹黑,连做人的基本道理都不顾。十五岁的孩子还没有成年,心智还不够成熟,怎么经得住老师三番五次的打压和排挤,孩子心目中老师的高大形象轰然倒塌,生无可恋,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杀人,有时候并不需要枪,也不需要刀,只要一条舌头足矣!尤其是老师或家长口中的舌头更有杀伤力!虽然这名学生看来是自杀,公安机关也证明是自杀,但谁又能说他不是被老师和学校的私欲谋杀的。虽然在法律上无法追究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在道义上难道不应该受到谴责吗?
现在的农村,父母外出打工,儿女在家读书的很多,就是说了很多年的留守儿童。本事件的孩子,就是典型的留守孩子。农村的父母,由于自身的能力及当地的条件(遂宁市安居区是典型的农业区,工业不多)只有远赴外省打工,也是为了孩子的将来。那么问题就来了,十多岁的孩子,远离父母,缺少家庭关爱,学习成绩,自身性格等问题,可能是学校及老师面临的大难题。本事件的家长,还是很不错的,家里安了监控,可以远程关注小孩。但是与每个周末的陪伴与沟通还是有区别的。老师的行为,也称不上体罚,三个同学打闹或嬉戏,三个都被老师叫去扯草了。其他两个同学为什么没有作出极端的方式?这就是性格。事件发生后,一味地指责学校及老师,也不完全正确。留给大家的是思考、探讨等等……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8岁女童被撞身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8岁女童被撞身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