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区委书记泪洒发布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区委书记泪洒发布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市城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如何规范养犬进行答疑,对此你怎么看?
我赞成杭州市政府做出的规范养狗一系列措施,这是为了我们人类正常生活的必要保障。相对的,现在一些戏子在发声反对这一措施,我认为他们是与人民作对,是反国家反人民的行为,强烈建议封杀他们,要让他们为他们的行为做出代价,我认为要按危害国家安全罪论处。
狗是人类的朋友,禁养不现实。加强管理是必要的。带狗出门必须挂绳,违规可以罚,但办理狗证是否免费,这样人人都愿意去办理狗证。有问题可找到主人,现办狗证要五百元,养狗人都怕。也可以参考其它城市的做法,总之,让狗真正成朋友而不是灭绝。
对规范养狗,我是举双手赞成,但对规定有质疑:1,国家是明令禁止乱收费的,我人吧,去公安办个身份证也就几十元钱,还提供照相制卡寄达服务,可以使用至少十年到终身不止,凭什么狗证比人证贵上几十倍,还要每年缴费?你这办狗证又提供了什么对等服务?这费用经国务院批准了吗?我知道你会说我这是多年前的规定,可是现在国家都禁止乱收费了,你办证可以,能不能把高额收费先停了。2之所以民声鼎沸,并非规范养狗本身,而是收费问题,你办证高收费,罚款高收费,哪怕如我等外地吃瓜群众,都觉得你的措施不是为了规范养狗,而是计划从养狗这件事上赚一大笔钱。你要是办狗证也就身份证的价钱,看谁还会在办证这件事上说闲话?
请问:如养狗人素质高,难道还会出现g主人和狗扰民的现象吗?还会出现g主人咬人的现象吗?请问:是人权重要还是“狗权”重要?是人命重要还是“狗命”重要?!请问:g主人和狗🐶扰民、危害别人安全、污染环境,也算是爱心人士吗?是高级文明和有思想道德的人吗?有些人养狗满足了自己的“特殊爱好”和精神需求,请问考虑了别人的感受和危害了吗——楼上养狗晚上狂叫扰民该不该追究狗主人的责任?宠物狗四处撒尿拉屎、污染楼道和环境、臭气冲天,谁该来承担责任?狗主人不拴狗绳,咬人致伤致死,谁该承担责任?即便拴了狗绳,惊吓了老人和小孩,谁该承担责任?!扪心自问一下,这一切许多狗主人🐶尽责了没有?难道没有反映出一些狗主人的自身素质低劣吗?难道不是自私自利的表现吗?以前是“狗仗人势”,现在有些狗主人是“人仗狗势”,狐假虎威牵着一条名贵犬,气宇轩昂、趾高气扬、目中无人、横行霸道……有时候,一些狗主人“咬人”比狗咬人更加可怕——自己的狗咬了人,不但不道歉,还振振有词:我的狗为何不咬别人,专门咬你?咬了你多少钱我赔得起!还反咬一口,倒打一耙:“怕狗请你们离开这个小区”!请问:小区是住人的地方还是住狗的地方?是人区还是狗区?狗主人既然那么爱狗,为何不搬到动物园或者野外和狗一起生活居住呢?请问:外面许许多多的流浪狗是怎么来的?难道不是一些狗主人“始乱终弃”的结果吗?千万不要让有些“爱狗人士”忽悠了,说什么狗是人类的朋友!请大家注意——狗只是“养狗者”的朋友,它会咬别人的、会传播疾病的、会咬死人的!甚至有些狗兽性大发,咬伤、咬死狗主人,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既然你们是朋友,为何狗🐶“六亲不认”也会咬你呢?!
支持依法依规从严治理狗患,支持依法从重追究肇狗主人的法律责任。
立法明确动物保护组织和宠物饲养人特别是养狗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宠物档案和日常监管由市政管理部门主管,宠物和饲养人的档案信息全国在线公享。宠物特别是宠物狗侵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一律从严从重追究动物保护组织及肇事宠物饲养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区委书记泪洒发布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区委书记泪洒发布会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