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千班万元捐赠引争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千班万元捐赠引争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高三家长为“感谢老师”,组织捐款70余万元?值吗?
现在有些人真是棺材里抻手一一死要钱!他家里确实出了天灾人祸,确实需要募捐,也要到民政局相应的管理部门申请,绝不是随随便便的。这位家长组织者,居然将不捐的家长公示,纯粹的是捧上压下的小人!
遇到只花费1.5万元医疗费的病人,却在轻松筹上张口募捐100万元,你会捐款吗?
我是家族遗传的多囊肾,加入了几个同样病的朋友,结果有一个还没发病的病友天天发轻松筹给自己筹钱,开口就是100万,我问她为啥现在就筹,她说她没钱治病,老公不给钱,我说你不会自己去打工挣钱吗,她说疼不想动,一问病情她的囊肿最大的2厘米,我最大的都8厘米了我也照样上班挣钱啊,所以我不肯给她筹,她就天天私信我,最后我就把她拉黑了!
如果遇到只花费1.5万元医疗费的病人,却在轻松筹上张口募捐100万,如果我碰到这种情况我是不会捐款的,对此我发表如下四点意见
第一,以现代人的经济能力,1.5万元不是太大的一个数字,就是在农村经济欠发达的地方,现在的农村医疗保险也能报销50%以上,所以几千块钱的医疗费用,就是再难也应该不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因此为几千元进行募捐的可能性我个人觉得也不是太大。
第二,如果真的只需要1.5万元就能治好的病,却要募捐100万,这就存在涉嫌诈骗的嫌疑,一经发现,个人建议公安机关应立案调查并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我认为,轻松筹是一种社会互助的自我机制,使建立在个人信用和社会互信的基础上,任何虚报作假的人都是对社会信任度的透支,不利于社会的良性健康发展,这种行为必须予以严惩。因此不给他们捐款,才是社会人士应尽的责任,如果盲目的捐款让个别人非法牟利的目的得以实现的话,那就会在社会中滋生不良的影响,覆灭了大家献爱心的热情,极不可取。
第三,轻松筹作为一个互助爱心平台,发动募捐需要一个审批手续和流程,这个审批手续和流程中,绝不缺少的证据就是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个人家庭情况证明,医院以及居(村)委会在这件事情中是公信力的代表,如果执行公信力的机构,不能提供有公信力的证据或者事实说明,轻松筹就不能启动其募捐过程。
第四,现实中我们往往就会碰到问题中所提到的情况,在不知道真实情况的前提下,我们捐款了,事实上我们就是受了欺骗。我更愿意相信这种情况是一个利益集团在恶意的运作,用假的病历,再用假的公信力以及轻松筹的bug,进行利益输送,我不能用更恶毒的语言来批评这种行为了。
最后我想说的是,不用昧着自己的良心来欺骗别人的爱心,因为这个社会真的很脆弱。
我感觉这样的人,良心有问题,不值得同情,我不捐。或许他们如果筹到钱了,看病剩下的钱,应该不会退回,或者又捐出去吧,可能会留着自己用。碰到真正需要捐款的人,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这个主要要看实际情况的,一般情况我不会,但是有特殊情况的人我会尽我能力之内的去帮助他,同事也希望他们在寻求大众帮忙的时候可以实事求是,将心比心。我相信愿意帮助他们的人还是有很多的,前提是真诚!
如何评价水木年华的卢庚戌探望郑成月并现场捐赠2万元一事?
还是那句老话,人无完人。我还是一如既往的那个观点,看人看主流看大是大非,老郑肯定不会是个完美的人,生活和工作中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瑕不掩瑜,老郑之所以成为许多人敬重的对象,靠的是一身正气和对正义的执著和追求,一个聂树斌案,我认为就足以让老郑名垂青史,留下自己人生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老郑治病和捐款一事曝光之后,我发现有人不是第一时间站出来呼吁和奔走,而是把老郑架到放大镜下,看的不是老郑的病,而是老郑身上蛛丝马迹的缺点。我尊重每一个能够保持独立且理性思考的人,但我鄙视理性的过于冷血的人,当老郑在与死神做斗争的时候,你们还在穷追不舍的挖着老郑的底,声讨着让他公布捐款的帐目。我们对待一个犯了重病的犯人尚且要先治病后审判,何况还是一个为追求真相付出巨大代价的正义之士呢。
人,不管做什么事儿,总是得有点底线的。郑成月在聂树斌案中到底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除了聂树斌的父母,我想其它任何的围观者都无权发言,你以为的只是你以为,因为你们没有经历过一个个残酷和失望的不眠之夜,你没有经历过四面八方压力降临的窒息感,你有的只是站在那里,一点不腰疼的说着所谓理性的话。
卢庚戌探望并捐款2万元,我认为也是义勇之举,卢庚戌是郑成月事件以来唯一一个主动站出来声援的明星,这一点,就足以让我们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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