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被家中狗咬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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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儿子被家中狗咬身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儿子被家中狗咬身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狗咬了儿子,被父亲一棍子打死,狗主人索赔2万,你怎么看?

我虽然也讨厌狗,但你这个平台发布的几乎全部是有关狗的问题,而且是不厌其烦的重复着同一个话题,虽然你利用狗的话题来增加厌狗人士的点击率,甚至有挑起养狗与厌狗之间的社会矛盾,你所带来的负能量大家应该警惕该平台的险恶用心!你比狗更令人厌恶!

打死狗应该。而且还得要狗主人负担狂犬疫苗费、伤口治疗费和后续治疗费以及惊吓费等10万元,至于狗主人索要2万,坚持是胡说八道,你的狗咬了人家还让人家拿钱?!还说不说理?(因为现在狂犬疫苗不知道能不能有疗效谁也不敢肯定)人家得了狂犬病咋办?所以说狗主人还应拿狂犬病保证金100万元。所以劝大家不要养狗了,养狗快乐的是养狗人自己,坑害的是人民大众!!

怎么看待两岁儿子被咬男子摔死狗遭到爱狗人士咒骂的事件?

没有爱狗人士,只有网络暴民,他们是不放过一切机会欺凌其他人的暴民,是一群素质低下,暴虐成性,但是却十分弱小的一群人。在生活中没有尊严,没有地位,所以,在这种不记名的世界中,猖狂的的刷存在感,手机号已经实名,希望能挨个追责,不能姑息网络暴民。

我根本不相信,这些人是因为爱护狗而做这些事的。他们本就是坏人,跟狗无关

儿子遭狗咬,男子发了宝,借着酒劲儿,顺手将狗捞,高举地下摔,呜乎命报销。事后觉不妥,主动把歉道,狗主也原谅,双方握手好。

本是简单事,上网发了酵,不少爱狗人,纷纷往外跳,搜寻男子底,地址电话找,咒骂男子声,一遭又一遭,仿佛犯重罪,决不可轻饶。

男子遭骚扰,不知如何好,媒体把歉道,依然遭声讨。

男子虽有过,举止却可饶,当时那情景,是人都会暴,总不至于说:狗你咬得好。人畜都不分,真叫瞎胡闹。

咒骂男子人,无事不闪腰,狗若把你咬,看你如何吊,不是吹大的,只怕更无聊。革命到己头,轻重才知晓。真是林子大,总有恶鸟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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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观点:本来是一件普通的民事纠纷,双方都有责任,都有错误,但在民警协调后已经解决并和好,但有好事者(可能是爱狗人士)将摔狗过程拍了视频,并发到网上,因此引起网络暴力,所以,应该严惩蓄意制造和进行人肉搜索的网络暴力者!

事件大略:近日,南京市民童伟的两岁孩子被对面店主家的泰迪狗咬伤,由于双方缺乏沟通,引起争执,狗主家报警,童伟生气之下摔死泰迪狗。

据说,狗当时是拴着的,所以,被咬伤孩子的家长也有责任,但无论怎样,狗主也有责任,后来,童伟摔死狗也的确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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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民警到来之后,经过调解,双方已经认识到各自的过错,并且已经解决,并达成和解。这本来只是一件很普通的民事纠纷,而且已经结束。

然而,有好事者(可能是所谓的爱狗人士)唯恐天下不乱,将摔狗过程拍了视频,并发到网上,于是,招来很多所谓的‘’爱狗人士‘’的谩骂诅咒恐吓和人肉搜索,引起一场严重的网络暴力。

人肉搜索者不仅将受害者的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搜索出来发到网上,而且将受害者家的大儿子学校和班级信息也搜索出来发到网上,使受害者一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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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忍受不了网上的恐吓辱骂,童伟的妻子便以割腕自杀的方式来满足网络上的要求对狗的赔偿。童伟的两个饭店也受到严重侵害,导致经济受损。

事件发展到这里,已经完全背离了事情的原委,已经由普通民事纠纷上升为严重的网络暴力和侵害案件。

我以为,拍摄摔狗视频和发布摔狗视频者的行为,是这起网络暴力的始作俑者,他不是无意的拍摄,而是蓄意制造网络暴力,已经涉嫌违法,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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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进行人肉搜索者更是直接侵犯了受害者的隐私权,其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权,并已经造成严重后果,应该涉嫌刑事犯罪和精神及经济侵害。受害者应该将这些人起诉法院,要求刑事处罚和经济赔偿和精神损失费赔偿。

应该强烈谴责网络上恐吓咒骂和侮辱他人的网络暴力行为,这已经完全不是什么‘’爱狗‘’行为,而是网络暴力和犯罪行为!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观点:真正的爱狗人士在日常生活中绝不会让自己的爱狗干扰到别人的生活,引发矛盾。本案中的威胁者、恫吓者无非打着爱狗人士的旗号,满足自己的私人泄愤的目的而已,对于此种严重骚扰他人生活的网络暴力实施者,应当追究到底!让我们好好看看,究竟是个怎么样的爱狗人士!

儿子被家中狗咬身亡

一、私自上传视频并且诱导舆论导向的该名大学生,应当予以谴责!

需要注意的细节就是:“事件是被一名学院的学生上传到网上的”并且通过配图可以发现,该名学生的陈述存在引导舆论的嫌疑!在文中原话是“小泰迪可能被男童欺负了就咬了小孩一口”

我个人认为:该名学院的学生真是闲的蛋疼了!在未能还原客观事实的情况下,就擅自发布上网,带有倾向性意见的表述情况下,很容易诱导舆论的方向!不知道以后这名学生被曝光试试看!作为一名大学生,是否应当客观还原客观事实,并且不带任何倾向意见的说出自己的正确意见是不是也不会导致事件严重到如此地步?

希望这名学生好好反省自己的行为,你的大学生活是不是闲的蛋疼到这个地步了?整天想着伸张正义吗?你的正义就是发不到网上,然后就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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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打着爱狗人士旗号满足自己私人泄愤目的的人,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虽然最终童先生的妻子经过抢救没有生命危险,但是出于个人情感,我认为本案中的所谓“爱狗人士”都是伪善,平时需要伸张正义的时候,个个躲得远远的,网络上就开始神气起来了。

通过新闻可以了解到童先生之所以摔狗,是因为狗咬伤了自己的孩子。换位思考,如果是你自己的孩子被咬了,你会开开心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个人认为:真正的爱狗人士,如果真的爱狗,就应当尽量在日常生活中,不要让自己的宠物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本案中女子的宠物狗咬伤他人的行为过程中,本身作为饲养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可厚非,虽然童先生摔狗的做法确实欠妥当,但是该名女子是否也该反思?

爱狗人士的网络暴力,不是一件两件了,这些所谓的爱狗人士,真的很难理解。一方面打着爱狗的旗号肆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另一方面却依然不能做到饲养宠物同时避免干扰他人的生活,本质上并不是爱狗,只是自私自利的表现而已罢了!

儿子被家中狗咬身亡

三、法律规定:

本案中泰迪犬饲养人的法律责任:

根据《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养犬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受保护。提倡文明养犬,养犬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养犬不得危害公共利益,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犬吠影响他人时,养犬人或者携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显然本案中女子的饲养宠物的时候,未能做到不得伤害他人的规定,据此女子应当对男童进行赔偿。

本案中学院学生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虽然该名学院学生的视频并不存在捏造等事实,但是客观上其不客观的表述配上图片足以影响到公众对于童先生的评价,并且导致了网络暴力的情况发生,据此我个人认为虽然够不上诽谤罪,但是其已经侵犯了童先生的名誉。客观上童先生家人也确实收到了许多骚扰短信和电话,据此该名学生应当对童先生家人赔礼道歉并且赔偿!

困境在于我国目前对于网络暴力的惩罚力度并不够,但是目前国外对于网络暴力的惩治规定逐渐出台,例如:法国《刑法》第三条规定,以言行威胁他人,可被判6个月监禁与7500欧元罚款;如果开始准备实施人身威胁或者用死亡威胁他人,最高可判3年监禁和4.5万欧元罚款;如果准备实施死亡威胁,可判5年监禁与7.5万欧元罚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儿子被家中狗咬身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儿子被家中狗咬身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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