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恶势力全员改判无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恶势力全员改判无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改判无罪后案底会消除吗?
不会有犯罪记录,但改判无罪的情况应该会有记录在案,这也是真实情况的客观记载。
因为你毕竟参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也可能经历了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到最后法院宣判无罪,你也可以因此申请国家赔偿,这些都是刑事诉讼的经历,应该真实予以记载,也能客观反映你无罪的全貌。
被关23年三度死缓,吉林金哲宏案改判无罪,他应该获得赔偿吗?
我认为肯定需要得到赔偿。
2018年11月30日,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个平凡的日子,但是对于被错关23年的金哲宏来说。宛如生命重生,是值得可喜的日子。
当然高兴的还有金哲宏的家人,从此可以昂起头来做人,再也不用担心别人异样的眼光。
那么对于这样的冤判,他应该得到赔偿吗?
这个应该是肯定的答案,坐了23年的大狱而且是被冤枉的,这对他本人及家人带来的痛苦是无法形容,尤其是心灵的折磨,思想的压力,生存的毅力可想而知。
以及家人四处奔波重新审判,这不但花费很大的财力和物力,还会花费很大的精力与心血,这件事无论发生在谁的身上都是难以承受的痛苦。
好在终有水落石出的一天,金哲宏被改判无罪,这对金哲宏来说无异于是人生的一场伟大的胜利,来之不易。
1995年27岁的金哲宏被认为是一起杀人案的凶手,判了死缓。
23年过去了,曾经年轻的金哲宏成为了一个中年人,他的大部分青春耗在了冰冷的监狱中,没有杀人,却要莫名其妙的背负起这个恶果。
23年,早已物是人非,23年之后,金哲宏要重新面对这个世界。
现在,50岁的金哲宏,这个时候对于男人来说本来是事业有成,家庭美满。也是男人最辉煌之时,但他却要从头开始,谁能弥补他人生23年的空白。
金哲宏曾经也是英俊的退伍军人,现在的身体状况却不尽人意,可见冤狱对一个人是多么的痛苦和打击。
再次感谢金哲宏律师及他的团队。就像金哲宏所说的那样,不希望自己死在牢里,因为他的身体已经很不好了。
希望他能得到相应的赔偿,也希望他的人生有一个重新的开始。
谢谢邀请!
获得赔偿是应该的,而且我觉得赔偿一个亿都不过分,首先我们要知道坐牢23年是个什么概念。
金哲宏被判的是死缓,也就是死刑缓期2年执行。我们算他从1996年开始进监狱服刑,由于96年的时候,监狱的减刑制度比较宽松,即使是正儿八经的坐牢的话,一般也就顶多坐23年左右就能刑满释放,这个是硬坐23年,我们还不谈可以假释或者保外就医什么的,因为金哲宏的身体也不好。
所以,即使金哲宏真杀了人,判他死缓,他也早应该出狱释放了。也就是说金哲宏相当于服刑完毕后,才沉冤得雪。
现在他回归社会,并不是说法庭给了他公道的结果,而是他自己坐的。
23年是什么概念,最好的年华全部都交代到了监狱,现在50多岁,已经半老,身体又不好,即使给再多的钱,他这一辈子也完了。
即使沉冤得雪,那也仅仅只能证明自己是个好人而已,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受到的伤害是一辈子的,也这一生废了。
当然,事已发生,只能说他命不好,只希望国家能赔偿足够他下辈子能过上富裕的生活的钱才能弥补。不过以现有的国家赔偿标准的话,这个钱还真不太多。看后续事态的发展了。
不过我国现在司法制度改革,也越来越向好的方向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只是苦了前人了。
23年,真心令人唏嘘。
金哲宏有权获得国家赔偿
目前金哲宏被改判无罪,意味着此前所有的有罪判决都是错判,因为错判导致了金哲宏被错误的关押了23年,这是一种典型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形。
公检法都办了错案,那到底谁赔?
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人被错误判决有罪,就意味着侦查机关公安局、公诉机关检察院、审判机关法院都办了错案,整个错误的案件一直推进到最后导致错案的发生,如果说有责任,最开始立案和搜集大量错误的有罪证据的公安机关和对证据有全面审查职责的检察院都应该负起责任,但是,如果从国家赔偿的角度而言,如果案件一旦作出了有罪的判决导致被告人错误的被投入监狱服刑,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就是作出有罪判决的法院。
赔多少?至少240万
本案的赔偿,大概会分为三部分,
1.对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
2.对于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财产等方面的赔偿;
3.
对侵犯生命健康权产生的赔偿和精神损害补偿。其中最关键的,就是第一点对于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对于该类案件,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公开的消息,金宏哲是1995年10月11日被羁押,2018年11月30日获得自由,期间共有8452天,而2017年国家职工日均工资为284.74元,也就是说,8452✖️284.74=2406622.48元,大约就是240万。
另外,还有可能23年冤狱对身体和心理造成的巨大伤害,也可以申请相关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
27岁坐牢坐到50岁,漫长的23年,正值人生中最可宝贵的时光,就在监狱里一天天熬过,这是人生的最大悲剧,而造成悲剧的都有谁,目前不得而知。
1、案发
1995年,时年27岁的金哲宏莫名其妙的卷入了一桩强奸凶杀案。当年年9月29日,被害人李某(女,20岁)尸体在永吉县双河镇新立屯火车道附加被发现。10月11日,金哲宏被永吉县公安局收容审查。1996年2月5日,金哲宏被永吉县检察院批捕。
2、三次死缓判决
1996年11月9日,吉林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金哲宏死缓。1997年12月,吉林高院感到证据不足将此案发回重审,吉林中院再次判处金哲宏死缓。过了十个月,1998年10月,吉林高院二次裁定发回重审,吉林中院第三次审理后,依旧判处金哲宏死缓。2000年8月23日,吉林高院在终审裁定中,对金哲宏做出死缓判决,和中院保持一致。
3、赔偿
2018年11月30日,金哲宏被无罪释放,终于走出牢房,重见天日。正直盛年被判有罪进入牢房,垂暮之年被无罪释放,命运同金哲宏开了个大玩笑。
金哲宏进入牢房时,身强体壮,出狱时已是满身病痛,期间遭受了几多磨难,谁也说不清楚。他入狱时孩子出生不久,然而出狱之时孩子已经成年。我们想象不到他孩子遭受了多少白眼,受了多少欺凌?这些不是钱能够补偿的。
然而,事已至此,白蹲了23年牢房,应该获得国家赔偿,初步估算,数额不小,赔偿之后,起码能给受怨者一些慰藉,摆脱生存的窘境。
4、应该由谁赔款?
作为旁观者,我们关心的不是该赔多少钱?而是由谁来赔的问题。当年,有些人为了破案率,肆意枉法,胡乱判案,这其中的始作俑者是不是也也应当履行赔偿义务呢?
强烈建议,对当年参与侦破和断案的主要责任人严厉追责,同时,由参与人员共同赔付赔偿金。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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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赔偿是题中应有之义,据新闻披露,负责国家赔偿的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士已经与金哲宏对接赔偿事宜了。
根据最高法最新的通知,自今年5月16日起,涉及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284.74元。从1995年10月11日被收容审查,到2018年11月30日上午被改判无罪,金哲宏失去人身自由23年多,根据当前的赔偿标准,金哲宏大概可以获得赔偿的金额为240万元左右。
1995年,金哲宏27岁,那时是个摩的司机,不知怎么就卷入了一起奸杀案中了。看其年轻时的照片,入过伍,风度翩翩,意气风发,再来看看他当前的照片,才50岁的人,多种疾病缠身,胃病、糖尿病、肾结石、下肢无力、心脏病,需要靠双拐才能走路。
23年的时光,在历史长河中不过是短短的一瞬,但对一个人来说,人生能有几个23年,更何况是最美好的人生时光?23年,儿子从黄口小儿变成了20多岁的大小伙子,妻子改嫁,母亲病故,未能为其送终,无论是其自己的人生,还是家庭的轨迹,全都被迫改变了!
金钱有价,自由无价,但是现在能补偿他的也只有金钱了,希望早点赔偿到位,让他过上点好日子吧……
“天津龙哥”案一审、二审二重天: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二审认定特殊正当防卫改判无罪, 你怎么看?
这个事情我没有完整的看过,里面有些事情我不好去做什么分析。
我只想说,随着法律的健全,随着国家打黑除恶行动的进行,而且力度也在加大,如果在这个节骨眼上还有人以为自己是牛逼哄哄的人物,或者聚众闹事者,那绝对是政府严打的对象,现在都敢这么嚣张,可见平时的时候有多跋扈!
最后我想说,希望国家能加大力度,把打黑除恶给一直进行下去,让老百姓真正的生活在一个安定安全的社会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恶势力全员改判无罪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恶势力全员改判无罪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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