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掉女儿千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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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卖掉女儿千万房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卖掉女儿千万房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云南玉溪一名男子4万元卖掉4岁女儿,一周挥霍3万元打赏十余主播,这事你怎么看?

大实话:这种行为简直是荒唐至极,应该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事件经过:

2017年1月,妞妞被父亲赵某从云南的奶奶身边带走

2017年7月,妞妞被父亲带到安徽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汪某

2017年9月,赵某母亲得知此事和赵某断绝母子关系,此时赵某反悔想要要回孩子

汪某同意归还孩子,但是需要赵某返还“4万元”费用。但是,赵某在卖完孩子后的一周内就挥霍掉了3万元用于打赏主播,无力偿还,只好报警投案。


可能在我们常人看来都难以想象,当父亲的卖掉亲生女儿,竟然是为了“打赏”网络上的虚拟美女主播,但是,事实就是如此荒唐可笑。因此,我们在这里不免要说到直播行业的乱象。

第一;在我看来,如果网络直播博主是靠才华或者个人特长等正能量行为去博眼球,获得别人关注的话,赚这份钱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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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可否认,当下有很多主播就是靠着“无底线恶搞”或者“卖弄风骚”来吸引别人关注。说难听一点,有些主播的行为就是穿着衣服的“情色表演”。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和价值观的影响。

当然,像新闻中这位父亲的行为就是典型的“打肿脸充胖子”。完全是虚荣心在作祟。你还真以为人家叫你一声“哥哥”“老板”什么的你就多了不起了。

第二;其实在这件事中还是挺让人为买孩子的“汪某”感到憋屈的。虽说买卖儿童属于违法行为,是有错在先。然而,汪某在“领养”妞妞期间并没有对其进行虐待或者转卖行为。

但是,赵某因为自己没钱还账,还想要会孩子。于是就选择报警投案,按人情来讲这种做法确实太损了。毕竟,这种“买卖”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也就是说,买孩子的汪某不但要面临牢狱之灾,并且这4万块钱有可能还打了水漂。所以,如果有些人真的是要领养孩子,一定要通过合法收养途径,这样不仅能有效的避免“拐卖儿童事件”,还能保障自己晚年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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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那么在该事件中双方将会受到什么处罚呢?根据最新消息:妞妞的父亲赵某,因为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而买孩子的汪某因涉嫌故意买儿童罪被判拘役5个月。

最后,只希望一些人能够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擦亮双眼。网络美女终究是虚幻,只有自己身边的亲人才是最值得珍惜和付出的!

对于这种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评论!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脑残之人世间不少,4万元买女打赏10个主播,卖儿女贩法不说也不配为人父母。但是说回来对孩子也是好事,就这样父亲女儿和他一起也培养不成人,别说有前途了。但愿他的女能有一个好的人家买去好好培养成人!世上总是有的赌,吸毒,脑残,懒,等不顾家及妻子儿女等,这些真的没救。谁又有办法呢?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好好努力尊惜吧!不要爱你和你爱的人生活在泪水与疼苦之中。

网红、4万元、云南人、违法犯罪,这几个关键词串联了最近两起一般人都会觉得匪夷所思的社会新闻。一起是图新鲜花费4万“体验”网红的“高端服务”;另一起就是今天的卖掉4岁女儿,一周挥霍3万元打赏网络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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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云南人,大叔都觉得丢不起这个人!这两个男子自然要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

但是,一片责骂脑残、荒唐、禽兽之后呢?等着下一个“中招”的男子,继续骂?当然不是。大叔觉得,我们应该思考以下2个问题: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网红经济?

“网红”是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产物,应运而生的“网红经济”也是这个网络时代的新事物。

不管是网上的网红淘宝店,还是线下的大理丽江手鼓网红店,哪怕是直播菜摊买菜的男子,还有像大叔这样努力成为自媒体领域的大v,用自己的知识、才华、情怀、特长,包括颜值,投身于这个创新的时代,这样的网红经济,我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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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像事件中的那些直播主播女网红,靠着“无底线恶搞”、“卖弄风骚”、甚至直接穿着衣服“情色表演”,来吸引关注,直接诱导消费、打赏,甚至提供“高端服务”,这样游走在灰色地带、甚至违法犯罪的,这样的网红经济必须打击、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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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网红人物?

任何时代,都需要励志偶像,无非是我们这个时代称为“网红”。

网红人物没有性别、年龄、美丑之分,也许下一分钟,你我就成为了网红。网红具有“标签”的意义,具有积极、正面、正能量或者寄予了某种大众情怀的网红,就是我们需要的。

这几天的新晋网红”冰花“男孩,代表了一种励志、一种自强不息,更代表了社会的温情和柔软,这样的网红,我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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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外出打工挣钱的人很多,但一方面是如事件中的脑残荒唐“猪角”,一方面是前几天悲剧的留守”杀人爷爷“。

云南,真的不需要这样的新闻,这样的网红!

一把辛酸泪!对他的女儿来说,这是一件好事,有这样的父亲,留在他身边,一定是漫无边际的黑暗,看不到一丝光明。送给别人,遇到一个好家庭,未来还是美好的。不过,现在事情曝光了,女孩还得被送回去,继续留在不争气的父亲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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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女儿,不如忸怩作态的主播,这名男子是可悲的。当然,可悲的还有其他的,包括价值观。这几年,一些直播平台对社会风气,起到了很坏的腐蚀作用。

今天,很多人沉迷赌博,还有很多人玩物丧志,沉迷游戏。有家庭了,有孩子了,依然不管不问,整天在外打麻将,赌钱,输了回家打老婆、孩子。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位打赏主播的父亲,就是玩物丧志之人,枉为人父。这种人,往往秉性难改,不到一定年龄,都是这样吊儿郎当。做他的妻子,做他的孩子,是不幸的。

畜生!这种人只适合在囚笼中度过苟延残喘的一生!有何面目面对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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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7年1月,4岁女孩妞妞被父亲赵某从云南老家带走。 7月,妞妞被父亲带到安徽广德,不料这位父亲竟以四万元的“成交价”,把她卖给了宁国男子汪某某。拿到了卖女儿的钱后,赵某一周内就挥霍掉三万元打赏网络主播。赵某的母亲熊某某,得知孙女被卖了后,与赵某断绝母子关系。此举,终于让赵某如梦初醒……记者1月11日获悉,广德县人民法院近日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五年,汪某某也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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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判5年?对于这种私欲膨胀,为了一己私欲,卖掉自己女儿的畜生,就应该让他永远生活在囚笼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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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孩子的理由竟然是追网红?给网红打赏,一周之内尽然就把卖孩子的钱几乎打赏殆尽!唉!小编不得不说此人脑子坏掉了,尽然会中网红的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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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此等畜生父亲贩卖亲生女儿竟然将钱打赏给网红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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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8万元卖了女儿还打赏女主播,这个父亲被提起公诉, 你怎么看?

现在的直播平台把人迷得,刷礼物就像是一种攀比。


2014年9月,男子赵某与女友张某的非婚生女赵某某诞生。两年后,赵某与女友分道扬镳。2017年1月,赵某开始独自带着3岁的女儿一起生活,辗转于安徽各地打工。都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但赵某似乎不这么想,仅仅在与女儿一起生活半年后,他便打起了卖女儿的歪主意。经老乡陈某介绍,赵某以4万元的价格,将女儿卖给了安徽省宁国市的汪某。女儿被抱走后,赵某拿着这4万元,先是给老乡陈某发了888元的“介绍费”,之后将其中的3万元在快手平台上打赏了十几个主播,给主播刷虚拟礼物。在公安机关的讯问中,赵某承认此举是为了给自己吸引粉丝,方便自己今后开直播时别人刷礼物给自己。不仅如此,为了显示自己出手阔绰,赵某还在其快手粉丝微信群里发大额红包,这其中就包括给一位声称要做服装生意的陌生网友发了8888元红包,但对方未敢接收。仅仅一个星期,赵某就将这笔钱挥霍一空。
要说上述这个人有监护权都是一句讽刺的话吧,根本上,这种人不配当爸爸,怎么配有监护权呢?如果一个人玩心还在,那么他的孩子一定不能很好的成长!监护权里面有分为人身监护权和财产监护权,作为一个对于自己财产都不能看住并且受不住诱惑的人,以后对于他女儿的成长也是不好的,卖女儿得来的四万块钱,三万块都拿去给刷直播礼物了。把监护权给一个这样的人,孩子的成长环境毕竟是不好的,甚至可以说是恶劣的!以上,带眼识人,女生!

女子5万元卖掉亲生女儿,当天挥霍6000元买化妆品,该女子是什么心理?

“520”那天许多人都在表达爱意的时候,一个1岁多大的女孩却在经历一场可怕的劫难,她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因为5万块钱就会被彻底改写……故事还要从5月21日一大早的一起报案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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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凌晨6点32分,郑州市公安局火车站分局指挥中心接到余某的求助,她称,自己1岁7个月的女儿花花,于5月20日晚上8点左右,在火车站西广场附近丢失了,希望民警能帮忙寻找。

“火车站附近交通发达,人流量密集,如果被‘坏人’抱走,超过24小时,后果不堪设想。”找回丢失儿童的黄金期很短,破案必须分秒必争。

警方一方面严密调查此事,一方面却越发的感到事情似乎有些“离奇”。

“根据余某介绍,她是在火车站西广场下的车,出站后,把包裹存放到了附近,之后,带着女儿与朋友见面去了。再后来,又带着女儿回到了西广场。”宋文中说,余某称,回到西广场后,女儿走着走着说自己饿了,她就去买煎饼果子,在买吃的付钱的时候,孩子不见了。

“一般情况下,母亲发现孩子丢失了,应该是第一时间报警,余某为啥要等到第二天?”宋文中发出这样的疑问后,余某却说,自己太困了,找了个宾馆休息去了……

随着调查的深入,按照余某所说的路线,警方没有查看到任何她的视频信息,更不可思议的是,在翻看余某的手机时,她的支付宝里还有一个在5月20日晚上8点多的消费记录,消费记录显示,余某在经三路上吃了顿火锅。可余某报警时称,那个时候正是她在火车站西广场丢失孩子的时间。

真相竟然是……孩子母亲将女儿以5万元钱卖掉!


面对审讯,余某最终松口,她称,自己因为生活所迫,5月20日,以带孩子来郑州游玩为由,当天中午,在京广路郑州汽车客运总站,将孩子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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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女儿卖出后,余某为啥还会去报警?据民警介绍,余某的家人当天曾给她发微信,起初,余某说孩子与其在一起,但家人一直要求与孩子视频,余某又改口称,孩子丢了。在家人的要求下,余某这才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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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晚上6点50分,余某与买家在经三路与农科路交叉口附近见面,随即,警方将收卖儿童的魏某海、李某军抓获,孩子被成功解救。据了解,魏某海、李某军是一对夫妻,他们有两个儿子,一直想要一个女儿。 日前,花花已被自己的父亲接走。而犯罪嫌疑人余某、魏某海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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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卖掉,不禁让人唏嘘。是什么理由?!竟让还在蹒跚学步的孩子从此没有妈妈的怀抱。5万元卖孩子还淡定卖化妆品、吃火锅,狠心、糊涂!看看那些孩子丢了,还在苦苦寻找的家庭,有的孩子回来了而有的孩子却再也找不回自己的家了。


最无辜的孩子是受到创伤最大的角色!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小天使,他们不是商品

既然生了,就要负责到底。也提醒家长也要时时刻刻看好孩子,不要因为一时疏忽

遗憾一辈子,愿每一位小天使都能在父母的陪伴下,健康快乐、幸福地成长!


(编辑 DCX)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卖掉女儿千万房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卖掉女儿千万房产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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